Tuesday 26 August 2014

雪州憲政危機 - 錯失了的2010年方案引用

叫民聯各自提呈超過兩人選的情形看來,大臣選拔已經如同選美,雖不成鬧劇,但是皇權理所當然的跋扈,民權可憐兮兮不知所以,民選政府只剩下口號,屆時六位候選人等蘇丹點秋香。

然而雪州憲政危機還沒過去,且不說這擺明剃安華眉毛,把他老婆從唯一的選擇變成六分之一,而且還可能掀起民聯派系鬥爭,擺明人家是要你們分裂打架。要不,都說了是政治聯盟,理論上大臣人選就要大一統一條心的,哪有還叫各個政黨各自提名的?這分明是把民權轉換成皇權,蘇丹由認同與否的角色變成主動選人的角色。

這宣布還有個致命後著:如果民聯再次顯示不一致性,蘇丹很可能就會諭令解散州議會。

前天,還不知道今天的皇室方案之前,聯絡上老同學,霹靂州雙溪古月州議員梁卓經,也是當年尼的辯護律師,請教他對於雪州憲政危機的看法。他建議我翻1966年和2010年兩個案例,於是我就戴起老花眼鏡。。。。。

Case 11966年,砂勞越首席部長史蒂芬寧甘(Stephen Kalong Ningkan)因土著保留地事件(決定土著保留地可售給非土著)和堅持砂州不能太快聯邦化而和中央交惡。首相東姑欲除之而後快,於是1966年六月,州元首以有一半的議員簽名為由,命令寧甘辭職。

婆羅洲高等法院在同年九月判寧甘勝訴,判詞是:唯一可以幹掉州首長的,就是州議會的不信任票,不是議員簽名(!)寧甘就爽爽做回首長。(不過冬菇仔出陰招,先宣布砂州緊急狀態,然後修憲,使州元首有權召開州議會,終於在9月底開州議會通過以不信任票把寧甘拉下來。當然,這是後話)

Case 22009年,三隻民聯青蛙跳槽,以獨立議員身份擺明支持占比里。霹靂州爆發憲政危機。大臣尼覲見蘇丹要解散州會,誰知道蘇丹,已經有超過一半的議員支持國陣,命令尼辭職。

起先高院判尼查獲勝,因為高院以1966年案例斷案,要求通過不信任票來拉下大臣。但尼在上訴庭敗下陣來。20102月,聯邦法院五司聯審,5-0通過,維持上訴庭原判,即:有超過一半議員支持已經足,蘇丹有權由此做出決定,不需要州議會投不信任票。

憲法定下來了,法院可以用他的角度來重新詮釋。而不管你喜不喜歡,被重新詮釋的案例,就是新法律。

我抄一段梁卓經在火箭報的文章:
邦法院在有遵"先例的情下,認為丹不過動議,接受59名州議員31人的名支持比里大臣的定在法律上是的。
弔詭的是,無論這是多地令人不滿,它就是行法律。民只要有超過議會數議員簽擁護另一人治者可直接委任之大臣。”

所以,梁的意思是說,當年大家恨得牙癢癢的判例,現在本應該變成民聯的利器!不過,現在沒那麼簡單了,民聯自己搞壞了。

這次民聯各造把蘇丹拉進這漩渦太深了,卡立連他度假也要煩著他,現在他回來,不但會插手,而且十分參與其中!你們誰選出來的人選,他都有不“直接委任”的可能。最後以民聯尚無共識為由諭令州會解散的可能性,還是存在的。

回教黨封建而毫無民主法則的思維,卡立的困獸鬥,和民聯內部的派系暗鬥,促使皇權凌駕民權!現在沒有人可以預測後果了 。不知道安華有沒有後悔搞加影補選?

5 comments:

Unknown said...

重选吧!一了百了,看谁笑到最后。

LOL said...

在旺姐獲得30位議員簽名支持的那一刻,事實是整件事已經完結. 除了讓安華老婆出任大臣,沒有第二個選擇. 現在蘇丹要六個候選人,是不是說他要選一個不獲多數支持的議員當大臣? 這是荒天下之大謬,等於宣告天下,他要違憲!

· 康華 · said...

很荒謬。

大佬 said...

当执政党内部混乱得群龙无首时,皇权就有机会弄权了。

Botak said...

IAMFG:老王,告訴你,我得到的反應是,人民不怕重選,民聯政黨怕。

LOL: 他已經違憲,根據憲法專家所說。

康華:在大馬,可能性是無限大。

大佬:自己引狼入室。